为了加快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有关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要求,探索突破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有效推动本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施上海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以下简称上市培育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坚持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两个优先”产业发展方针,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市政府有关规定,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形成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推动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加快改制、规范运作,通过上市融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使上海中小企业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显著提高。
基本原则
坚持委办联手、市区联动、多方参与的原则,发挥各级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作用,广泛调动有关专业机构和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培育氛围。
坚持滚动培育、批次推进的原则,广泛深入挖掘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资源,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实现改制上市后备资源的充足与可持续发展。
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在面上推广的同时,重点做好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加强对重点优质企业的辅导与扶持,争取部分优质中小企业率先改制上市。
总体目标
根据资本市场要求,选择100家符合国家和市产业政策、成长性良好、且有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争取通过系统性服务和配套政策支持,增强中小企业对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认识,使一批中小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规范运作水平明显提高,成长性明显增强,改制和上市进程明显加快。力争每年推动10家左右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逐步使上海形成以一批运作规范、实力强大、发展健康的上市中小企业为龙头的中小企业发展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经委、市科委、市金融办、上海证监局等部门组成,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共同参加。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确定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总体规划,协调有关各方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协调解决上市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建立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建立工作网络和专业服务网络,负责上市培育工程的各项具体推进工作。
建立培育工作协调制度。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工作汇报,检查督促改制上市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成员间加强日常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掌握企业改制上市动态,加强工作协同,协助解决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营造良好培育氛围。
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上市培育体系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牵涉多个部门和多个服务领域,因此,要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形成上海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体系。
建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网络。组建以市区(县)经委、科委为主体,有关职能部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地方商会、经济园区等共同参与的改制上市培育工程联络员队伍。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要组织专业机构对联络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通过联络员向辖区内中小企业宣传上市融资理念、启发上市融资意愿,做好改制上市后备企业摸底、排队和推荐工作。
建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专业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技术和服务优势,选择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上海中小企业改制上市专业服务团队,在改制或上市辅导前期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辅导。
建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信息资源库。主要包括“三库一平台”:企业改制上市规范性文件库、证券中介机构信息库、上海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和上海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网上咨询平台。通过“三库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机构信息、后备企业发展情况等基础信息,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提供网上互动咨询服务。
加大培育力度,狠抓改制上市成效
设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专项资金。在上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专项资金中设立上市培育工程项目,专门用于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训、辅导等,以及培育工作成效奖励(相关资金使用细则另行制订)。有条件的区(县)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加大本区(县)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扶持力度。
加强改制上市后备中小企业的各类政策扶持。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中小企业可优先列入上海百千万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市、区(县)经委、科委预算安排的各类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专项资金,以及申报国家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资金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扶持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区(县)经委、科委上市培育工程联络员应及时了解入库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努力协调区(县)有关政府部门予以解决。
分类培育,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改制上市成功率。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要积极组织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益性质的普及性培训,帮助拟改制或拟上市中小企业了解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知识、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发展动态。针对企业改制上市所处阶段不同,上市目标市场不同,及时组织专业团队,为拟改制上市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质的专题培训和个案辅导,以帮助企业规范运作,解决实际问题。
简化流程,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提供“绿色通道”。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出具文件、办理证照,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协调好有关部门,主动积极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排忧解难,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相关部门简化程序,提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特事特办。
引导督促专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中介机构承担着上市保荐、财务顾问、法律服务、审计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在企业改制上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中介机构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拟改制上市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实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有助于推动成长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做大。加快培育一批上市中小企业,将极大地推动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上海产业结构,增强上海经济增长活力,也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上市培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住当前资本市场大发展的机遇,参与实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
上海市经委 上海市科委
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市证监局
2007年8月9日